担保物权的特征有: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
4、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