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肇事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挂靠车辆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挂靠人不能支付的部分,由被挂靠人予以垫付;被挂靠人承担垫付后,可以另案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请求区分内部责任的,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5、车主出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是因机动车运行所致,故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是确定责任主体的一般标准。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
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
(1)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
(2)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
(3)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
2、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
(1)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2)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3)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5)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
(6)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7)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8)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9)跟教练员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教练员;
(10)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质权人;
(11)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2)乘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运人、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因此,交通事故是否由前车赔偿,关键要看前车是否是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