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分割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但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
一、如果男人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根据双方协议进行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优先适用夫妻的书面约定。
2、夫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
3、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子涨价了离婚如何分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三、关于第一次离婚诉讼房产分割问题
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纠纷的处理办法: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房产为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