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仅超速10%不到的,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仅对其处以口头警告的处罚;超速10%以上的,则应当处以罚款以及扣驾驶证分数的处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