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医保报销比例是 55 %,三级报销比例是 70 %。
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1 、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 85 %支付。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 A 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十个百分点;
2 、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300 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 80 %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3 、参保人员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慢性病,并按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每个病种单独计算起付线。慢性病病种的认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额将根据统筹基金收支状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调整。慢性病鉴定标准、细则及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三级医院和三甲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 、门诊费用:
(1)、西药、中成药、中草药、检查费、化验费等费用报销比例为 60 %;
(2)、普通治疗费、挂号费等费用报销比例为 70 %。
2 、住院费用: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75 %,其中住院费用中的药品费用和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75 %;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20 %。
综上所述,医保报销比例并非所有费用的报销比例都相同,具体比例还会受到医疗服务项目、医院等级、病种等因素的影响。如果需要了解具体的医保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者医院财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