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诉离婚结婚证在另一方那里的,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和对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一、民政局异地办离婚手续可以吗
民政局不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民政局协议离婚是否要收费用
民政局协议离婚不收取费用。办理登记离婚的,夫妻双方提前签订离婚协议,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薄、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即可。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已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星期天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吗
民政局星期天不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办理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