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证件是为孩子办理上户口手续时需要提交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户籍证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