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是您孩子的出生的许可证,没有准生证可能会被相关部门罚款。如果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理好准生证,则需要在孩子出生后补办准生证。补办准生证的步骤如下: 1、在 户口所在地 或辖区内出具第一胎生育证明。 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 办理准生证 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办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