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清理条款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关于经济往来或财务的结算以及合同终止后处理遗留财产问题的条款。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