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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2023-11-16 来源:锐游网

办离婚登记需要如下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双方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等。因为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生效。

一、离婚协议离婚后那些赔偿金多久有效

离婚协议里的赔偿金一般一个月后有效。即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二、民法典关于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给予双方三十天反悔期限,若不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若领取离婚证的,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办离婚的冷静期多久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

1、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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