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现行刑法对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行刑法对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1、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徇私舞弊,谋取应征人员及其亲属的金钱、财物,数额较大的;
(2)因谋取私利,而造成多个不合格兵员入伍的;
(3)徇私舞弊,情节恶劣,使征集的不合格兵员在部队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征兵过程中,徇私舞弊,屡教不改的;
(5)战时因渎职行为而征集不合格兵员,影响部队军事行动的,等等。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是指因违法渎职造成大量不合格兵员进入部队的;征集的不合格兵员在部队违法犯罪或酿成重大恶性案件或政治事故的;征集的不合格兵员严重影响部队建设或作战训练等重大任务完成的等等。
二、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处罚?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380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和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