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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所有权归属如何办理

2023-09-29 来源:锐游网

宅基地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农民集体。法律有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中就包含宅基地。

一、子女怎样继承宅基地

1、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参照《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属于小产权房的类型有哪些

属于小产权房的类型有: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的房屋、各种农业园区或养老院的别墅。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也称为乡镇产权房。中国实行二元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

三、农村的自留地可以出租吗?

农村自留地一般不能出租,只能通过承包等方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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