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严重。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战时逃离的严重后果,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