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且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涉及劳动者利益的规章制度需经讨论和协商确定,工会或职工有权提出修改意见。用人单位应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相关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内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拓展延伸
劳动法第39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如解雇、辞职等;2)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工作表现、违约行为等;3)劳动合同的期限和剩余时间;4)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等。根据这些因素,雇主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参考劳动法解释和相关裁判文书,以及行业惯例来确定赔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劳动者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赔偿金额应根据解除原因、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期限和剩余时间、劳动者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