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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2023-10-03 来源:锐游网

1、试用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2、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510条,可以进行补充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补充协议确定的试用期限。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限。

一、居间合同上的时间有效吗

没有履行时间的居间合同依然有效。居间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居间合同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期限。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期限的,居间人可以随时履行,委托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合同无效补充合同后如何认定合同效力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确定:

1、如果合同已经实际答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3、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标的物的包装方式要怎么确定

1、约定包装方式: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2、协议补充包装方式: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

3、推定包装方式: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通用包装方式: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包装方式,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5、足以保护的包装方式: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包装方式,且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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