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犯罪。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品生产过程中,违反商品生产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2、商品流通、交换过程中的犯罪。商品流通、交换过程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违反有关商品交换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商业服务活动中的犯罪。商业服务活动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业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服务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强迫服务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罪,损害商业信誉罪,偷税罪等。
4、商业信贷犯罪。商业信贷犯罪,是指发生在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活动中和与存贷款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金融活动中的商业犯罪。
一、商业犯罪类型有哪些
对商业犯罪行为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商业活动的性质的不同,可以把商业犯罪分为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商业犯罪,商品交换或者流通过程中的商业犯罪,商业服务活动中的商业犯罪和商业信贷活动中的商业犯罪;
从商业犯罪侵犯的社会关系的不同,可以将商业犯罪分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危害公司企业正常活动罪,危害金融、信贷活动罪,危害税收征管罪,扰乱市场活动秩序罪;等等。
商业服务活动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业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服务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强迫服务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罪,损害商业信誉罪,偷税罪等。
二、经济犯罪归检察院哪个部门管
属于职务类的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经济犯罪是刑事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经济犯罪一般会专门的侦查机关负责侦查,而检察机关是我国主要的司法机关之一,检察机关也有权对刑事犯罪进行侦查。
属于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经济犯罪由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如果涉嫌职务犯罪的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如果是普通的经济犯罪由公安局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