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给儿子购买的房屋,房屋登记在儿子自己名下的,是父母对儿子的个人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方父母若只是付首付款,则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房屋若是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下,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出一半钱购房夫妻离婚该怎么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一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原则上由双方均分。若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资一半,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二、公婆的房子媳妇是否有份
公婆的房子媳妇一般没有份。如果是公婆在婚前赠与给自己儿子的,并登记在其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媳妇没有份。如果是婚后公婆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儿媳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公婆的遗产继承人,除非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的职责。
三、父母还建房给儿子,儿媳离婚能分吗
父母将房屋给婚后的儿子,如果明确只给儿子一个人,离婚时,儿媳妇就无权分割。如果没有明确只给儿子一个人就视同赠与儿子夫妻两个人,离婚时,女方就可以分割这套房屋。只要结婚后过户,房产证上写有儿媳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就可以分到一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