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赔偿精神损失的前提是构成伤残,即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构成1~10级伤残。
第二,许多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即使受害人伤情构成伤残,依然不许赔偿精神损失,理由是保险条款约定不赔偿。当然,这样的条款约定从法律层面而言,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你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才可能拿到精神损失赔偿。
因此,首先要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其次才可能通过理赔或者诉讼拿到伤残及精神损失赔偿。不够成伤残判决赔偿精神损失也有例外,比如年轻女士面部伤后留下疤痕,因交通事故导致流产等。
但,即便法院判决精神损失费,就目前中国司法实践来看,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确实太低,死一个人才5万左右,10级伤残才5000块,与国外动辄数百万、千万计的赔偿不可同日而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