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使及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的方法: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一、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怎么区分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的区别:
1、股权是指股东因认缴出资而在公司享有的权利,出资比例是股东认缴出资占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
2、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为出资比例工商登记按此计算,一般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权利;
3、有些权利只要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章程规定,就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应怎么处理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办法:
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
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5、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6、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要求清算。
三、公司总股东可以申请退股吗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这不属于退股,而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一、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请求公司按合同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