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担保书
本人,XX,
男,
身份证号码为:
愿意为XXX先生/女士作担保, 其身份证为:XXXXXXX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为其担保。
担保范围
(一)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二)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商业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收受贿赂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
(三)保证被担保人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
(四)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
(五)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被担保人品行优良,勤奋认真,相信他一定能履行自己职责,努力工作。
担保人签名:
与被担保人关系: XX
联系电话:
附件: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以及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XXXXX年/XX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