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应协商一致,如不成立,则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财产等。离婚时应平等对待男女,不应歧视妇女,应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进行补偿。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的共同财产分割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能成立,则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应予以依法保护。
一般而言,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共同决定财产分割,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做出决定。
2. 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妇女,不能因为妇女收入较少就应得到较少的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应尊重妇女权利,保护妇女权益。
3.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协商不能成立,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
4. 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应包括:
1. 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 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