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的主旨是指出办理离婚公证的具体程序和材料要求。当事人应前往其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以及相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等。公证处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查离婚协议的实质要件,并可能要求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公证,当事人应前往其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查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
有的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往往还会选择就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呢?在具体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时候,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的程序又是怎样的?针对这些问题,我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结语
离婚协议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而言,申请人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以及与财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公证处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如需进一步了解离婚协议公证的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请继续阅读下文中的详细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