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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4-12-13 来源:锐游网
第1种观点: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四)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六)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七)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八)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九)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共同借款人应当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十一)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2020年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条件、政策》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第2种观点: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应按照月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公积金,比例为12%。个人应缴纳个人公积金,比例为8%。上海市公积金是由政府主导、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上海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公积金,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7%,个人缴纳比例为5%。而个人也需要缴纳个人公积金,比例为8%,这8%的费用将从个人月工资中扣除,缴存到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中。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公积金缴纳标准有所不同。对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市居民家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等群体,单位缴存比例调整为9%,个人缴存比例调整为7%。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并不是无限制的,因为其有最低、最高缴存基数的限制。截至2023年,上海市的最低缴存基数为300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33475元。个人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哪些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在缴纳公积金一定年限之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维修、翻建自住住房等方面,还可以用于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上海市的公积金缴纳标准是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按月工资总额的比例进行缴纳,同时也有个人缴纳部分,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促进城市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各方需合理、公正、透明地执行公积金制度,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地将职工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上海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购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但是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当地不接受,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2、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细则:只要你符合购买城市的购房条件、且当地同意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在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即可在异地使用上海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额度限制:可贷款额度按照你所购房产的城市的限额为准,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申请:先咨询你所购房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同意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同意,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然后递交到你所要购房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当地不同意:如果你所购房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进行异地贷款,你也不用觉得可惜,你也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半年内,提取上海公积金用于还贷。这种事情是极利好二、三、四线城市的,所以不用担心当地公积金处不同意,毕竟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好事情。只适用于买房:从2015年12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可以进行异地贷款,这里的异地贷款仅限于购买房产。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且符合本市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二)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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