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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罚款可以并用吗

2024-12-07 来源:锐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不能用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和罚款是不同的行政处罚种类。已经裁决拘留的,不可以用罚款代替。如果对拘留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回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2种观点: 行政拘留不一定要交钱。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一般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两者可以同时并用,也就是罚款加拘留。是否需要交钱,看处罚机关是否有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罚款的行政处罚就是不需要交钱的,有的话,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罚款。拘留的条件有哪些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不能用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和罚款是不同的行政处罚种类。已经裁决拘留的,不可以用罚款代替。如果对拘留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回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1种观点: 一、拘留并处罚款是什么意思1、拘留并处罚款是罚款和行政拘留是可以并处的。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决定后,被处罚人要按期限缴纳罚款,并且将被处罚人移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治安拘留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第2种观点: 对的。罚款和行政拘留是可以并处的,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决定后,被处罚人要按期限缴纳罚款,并且将被处罚人移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拘留需要什么程序?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戒具。2、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被拘留的人属于犯罪集团案犯,或者与犯罪集团、团伙有牵连,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归案,其被拘留的消息传出去,可能会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杀、毁灭或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通知后可能引起转移、隐匿、销毁罪证。实践中,也常常会有一些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拘留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地址不明,或者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24小时以内难以通知到,也有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无所在单位等。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留是属于刑事处罚。拘留分为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种拘留性质不同,时间不同,决定机关也不同。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刑事拘留是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有24小时、3天、7天、30天四个期限。任何人都不得对公民超期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处罚。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如嫖娼卖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倒卖有价票证、贩卖盗版出版物、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政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做出,拘留期限为1日至15日。司法拘留也是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对象是严重妨碍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又不听劝阻的人。拘留决定由人民法院做出。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正常进行。被拘留的人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原告,还可能是其他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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