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产品发货运输业务,垫付1个月运费(总运费不超过100万)。
二、 甲方出厂的产品承包给乙方独家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发票结算,由甲方及时提供对方的开票资料。
三、 运价及结算
1、乙方承运货物的运价必须相对市场行情更加优惠,按运输里程分别定价如下
2、运费结算:所有运费由乙方先行垫付,每2个月向甲方结算一次(注:总运费不超过80万)
3、若是承兑汇票由甲方贴息。
四、 甲方出厂的产品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产品运输破损率4%
五、 甲方应提前三天提供出货计划,明确发货品种、数量、详细地址及运输价格,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
六、 乙方接到甲方出货计划后,应在72小时内按甲方要求联系好所需车辆。
七、 乙方所有车辆到达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装车、不留车辆过夜,但车辆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赶到公司。
八、 甲方货物出厂后,若运输途中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按甲方货物成本价赔偿,此损失在乙方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缴,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但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 甲方货物因特殊情况确需交第三方承运,应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擅自将货物交他人承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相关费用,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或2个月运费的15%。
十、 乙方车辆未按时到达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特殊情况除外)《注解》,影响甲方交货,引起需方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解:不可抗拒因素:
① 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
② 油价上涨。
特殊情况:
① 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堵车、封路、交通事故
② 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