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预防和减少体育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云南中医学院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体育教学活动安全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为确保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一)课前及活动前
1.凡体育教师在上课或训练运动员前,对体育场地、器材等都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险器材坚决不使用。
2.清楚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针对学生的情况适当或不安排运动。对有心脏病等严重疾病的学生坚决不能安排运动,学生可以自由活动。
3.体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训练计划,合理组织课堂教学、训练,提前预见安全隐患,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二)上课及活动训练时间
1.体育教师上课前,组织学生实行点名制。
2.体育教师无论是在上课还是训练运动员时要认真组织,严禁学生私自离开。
3、严格课堂、训练纪律,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卫生教育,体育课要提示学生不准围围巾、衣服内不准装刀、笔等防碍安全的杂物,防止运动创伤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或训练运动员时,如有高难度的动作,要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5.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不得提前下课,课后要及时组织收拾好体育器材。
6.训练运动员时,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强调学生到校、离校和训练期间的安全。
7.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掌握详情,严格考勤。
8.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责任人都要不推、不等、不拖、及时处理,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协助家长或医护人员照顾好学生。
9.其他未尽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职责。
二、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凡担任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的老师每年一签,年初学期开课前签订,至本年度教学训练结束有效。
体育部主任(签名):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体育教师(签名):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