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细化班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人员素质,以公司和部门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为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规定
1、日常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规定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2、晚上连班加班时间:超过19:30点按0、5天计算加班,超过22点按1天计算加班,超过24点的,当天下午上班,按1天计算加班;
附:
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激励机制(实施后确有成效的,给予额外嘉奖)
1、增加设备使用周期,提高设备完好率的方法;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协助解决的;
3、提高生产效率的建议;
4、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5、对提升产品质量有帮助的建议;
6、其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事情;
三、考核管理制度
实行绩效工资与考核制度挂钩:当月没有违反考核制度的员工领到全额绩效工资;
如果有以下行为,将不能拿到全额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追加处罚。
1、值班领导记录、部门自查有“三违”现象的;
2、不严格服从班长及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没有很好地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3、安排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同时未能及时、主动向班长和部门领导反馈的;
4、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加班的;
5、没有召开早班会或没有填写检查记录的;
6、设备维修过程中,物件摆放凌乱,堵塞安全通道;维修结束后没有及时清理现场的、并联系所属机台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试机确认的;
7、维修设备后,短期内该故障重复出现(工作马虎、安装、检查不到位造成)的;
8、上班期间有抢修任务时,没有迅速(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的;
9、制作、维修的'工装夹具交付使用后,没有主动跟踪检查、了解使用效果、及时反馈的;
10、晚上轮值时不能及时(4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
11、其他部门投诉,经查确有其事的;
12、在工作中没有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准备、安全防护措施的;
13、班组范围内的5S管理不到位(如果没有具体人负责,则由班长承担责任);
14、手机保持正常待机状态,故意不接或规定时间(30分钟)内不回复电话的;
15、不认真填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填写班组个人“日常工作记录”表的;
16、如果员工在一年内第二次违反考核管理制度的,停止发放两个月绩效工资;第三次违反考核管理制度的,退回行政办,另行安排工作;
17、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的;
以上条例内容如与公司管理制度有抵触的,以公司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