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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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2:30
工伤期间工资只给劳动者基本工资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受劳动者受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4:05
不合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该是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