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8:0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3:36
这个问题,当时我和老师探讨过。
第一个老师比较逗乐,给出的意见是,不要看老师为了简单写加热你就也写,虽然大部分时候阅卷的老师会给你分儿,但是他要是不给你也没处说去。不过应该是可以的。
第二个老师说,写吧,一般没关系的。但有些反应不成,要注意。
可见上,这种行为还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对于化学方程式,这不是一个大问题,真正的实验操作和工业生产都有资料手册可以查,采用最合适的条件。而化学方程式的写法考量的主要是反应机理能否掌握,方程式的配平,条件是次要——所以加热既然可以产生等同点燃的引发反应结果,就可以这样写。
但是,点燃不等于加热,可以都写加热,但不可以都写点燃。
点燃和加热不互为充分必要条件。
嗯,我又啰嗦了,希望还可以接受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3:38
△是加热的意思,不可代表点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3:38
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意思是加热,跟点燃有区别,但是有时候可以,因为这两个条件相近,不过最好还是各归各得,以免造成混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3:34
△是加热的意思,反应一般是吸热反应,需要不断提供热量,一旦停止供热,反应就近行不下去了!
点燃往往是放热反应,只需一个引发的过程,开始反应放的热会继续维持后面反应所需的温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3:34
绝对不能,加热和点燃是两回事,加热没有明火,而点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