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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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39
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一户多宅存在合法原因,可以对所有宅基地进行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对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2. 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必须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存在一户多宅情况,除非有合法原因,否则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无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违建的房屋虽然可能不会被拆除,但也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如果拆除,村民将获得一定的补偿款。
3.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进行确权登记,原则上登记到户。
宅基地纠纷的类型包括:
1. 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 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 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