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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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需要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时,会计处理涉及到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应项目。然而,由于会计处理程序的模糊和实际操作的复杂性,这项业务在实务中常有误操作。以下两个案例展示了在审计中常见的处理问题,它们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案例一:2001年5月,某国有工业企业因税务稽查发现2000年度多提了1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税务部门要求补交所得税33万元。会计人员的处理包括:
问题在于,如何调整固定资产折旧以符合税法和会计制度,例如,调整折旧率、年限和金额。此外,将所得税直接结转至利润分配不符合现行税法和会计规定,上年度未分配利润调整与所得税补交额不符,且未调整盈余公积,存在“漏项”问题。
案例二:2000年3月,审计发现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误将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调整分录为:
问题在于,公司只对损益进行了调整,但未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导致调整结果直接转入“未分配利润”,规避了缴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