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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常见除外责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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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7:18

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在处理某些特定情况时,存在一些常见的除外责任。首先,如果车辆被盗抢,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等重要文件,每项缺失都会增加0.5%的绝对免赔率,丢失车钥匙则增加5%。因此,建议避免将这些物品放在车内。


其次,如果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被盗或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并不负责赔偿。这是因为停车场或修理厂通常负有保管责任,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保管人承担。


在车辆被盗抢期间,如果车辆被犯罪分子利用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赔偿责任。盗抢险仅覆盖全车被盗或被抢的情况,部分零件如车轮、天线被盗,或者新增设备如音响等,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此外,如果车辆因债务纠纷被债主私自取走,保险公司也不会提供赔偿。这是由于保险条款规定,因民事或经济纠纷导致的车辆被盗抢,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最后,如果车辆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处理赔款时,若尚未赔付,会将车辆归还被保险人,但全车被盗抢期间的车辆损坏及零部件丢失的修复费用,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如果已赔付,车辆将归还并收回赔款。若被保险人不接受归还,车辆权益则转归保险公司所有。


扩展资料

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或被抢劫,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抢三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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