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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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8:28
公文写作中,对于附件的格式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附件的字体要求与正文一致,通常采用3号仿宋体字。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附件应单独编排,位于版记之前,与正文一并装订。"附件"二字及其顺序号应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排在版心左上角的第1行,附件标题则居中排在第3行。顺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说明中的表述保持一致。若附件不能与正文一同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注公文发文字号,之后注明"附件"字样和相应的顺序号。
在实际操作中,附件说明的格式如下: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个字符,书写"附件:",后面跟上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果有多个附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面不加标点符号。如果附件名称较长需要换行,应确保与上一行首字对齐。以上规范源于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