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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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9:57
周克华已被击毙,廖德应及其家属无法从周克华那里获得民事赔偿,如果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得救济,这个家庭经济上的严重困难将无法避免。
有学者在文章中指出,我国部分地区试行的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对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具有一次性、临时性、有限性的特点,只能解被害人一时的燃眉之急,不能解决其长期的生活困难。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施鹏鹏教授表示,目前,刑事受害人获得赔偿的主要渠道是向罪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现实中,很多罪犯或者死亡,或者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导致无法真正进行赔偿。更多的受害人只能依靠所在单位慰问性质的接济、商业保险或社会捐助。
“我们还没有形成法律层面的有效的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更多的是给予他们向罪犯索取赔偿的诉权。但是,现实中,最终一般都难以获得宽裕的赔偿。”施鹏鹏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关心和帮助刑事被害人的社会氛围,“比如周克华这个案子,几乎所有人都在谈论周克华和警方,很少有人想过受害人的境况。”
“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罪犯没钱,受害人及其家庭往往遭受巨大伤害,很多家庭因此失去主要劳动力,从而沦为贫困。”他呼吁,尽早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让刑事案件中无辜的受害人及其家庭不至于因为突如其来的灾难落入悲惨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