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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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9:38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若希望依据《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处理域名争议,可以启动投诉程序。投诉需通过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但不含电子文件格式的附件)提交,并需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一份投诉可以针对多个域名。收到投诉书后,争议解决机构会进行形式审查。如符合要求,将在收到费用后3日内将副本送达被投诉人,否则会通知投诉人修改。争议程序正式开始日期从送达投诉文件之日起计算,并需通知所有相关方。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自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2002年9月30日施行的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即本法规)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