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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作家协会的会员资格如何认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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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2: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潍坊市作家协会(潍坊市作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纽带,对于文学事业的繁荣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的“人民服务”与“社会主义服务”方向,以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鼓励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促进文学创新。


第三条,协会的一切活动都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协会组织作家学习理论,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第六条,鼓励作家深入生活,反映时代精神和群众实践。第七条,引导作家创作正确方向,提倡多样性和艺术风格,传承和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


第八条,加强文学理论研究,开展积极的文学批评。第九条,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作家的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二条,会员需承认章程,履行义务,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以及对协会工作的参与和建议权。同时,协会为会员提供法律支持和纠纷解决。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五条,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委员会,并处理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决议。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赞助和会员会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省级以上作协会员在潍坊被视为当然会员。第二十四条,章程的修改权属于潍坊市作家协会代表大会,解释权则归主席团所有。


扩展资料

潍坊市作家协会成立于1997年10月14日,2004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委批准, 潍坊市作家协会与潍坊市文联合署(简称市作协)。是党领导下的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广大会员,以推出优秀作品,造就优秀作家为目的,繁荣发展潍坊文学事业。现有会员 370 名,其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14 名,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14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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