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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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4:13
借读需要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需要证明户籍所在地已经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
各区都有独立设置的外来务工子女学校,亦可到暂住地的公立小学报名、登记,如暂住地附近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区教育局教育科统筹安排。
借读的流程:
1、转出学校盖章;
2、转入学校审核并盖章;
3、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5、持加盖以上4个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存档(2份),网上提交电子学籍;
6、持加盖以上4个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存档(2份),网上接受电子学籍,报名,入班;
允许借读条件: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要求借读的,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市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